大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大政公开办〔2019〕7号

大政公开办〔2019〕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4日

2019年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713号),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出台和调整经济政策要加强与市场沟通,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使各项政策符合市情和实际。(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重要工作部署,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公开重点指标、工作、任务和项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和“信用中国(大连)”网站公开。全面梳理公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事项、信息全覆盖。(市司法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局、市信用中心配合,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和具有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二、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意见征集和回应关切

(一)充分发挥政策解读的释疑引导作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发布,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文件与解读材料应互为链接。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公开议题,原则上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或媒体吹风会、在线访谈等予以解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目标,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扩大有效投资、就业优先、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动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重点领域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等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解读。政策起草部门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要逐步提高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动画等解读形式比重,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让公众“听得懂”“信得过”,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落实)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政府实施的重点项目、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部门要对实施推进各阶段可能产生的舆情影响进行预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提前引导,主动解疑。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等方面的疑虑或误解,要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进一步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落实)

(三)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众意见征集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涉及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企业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对群众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要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15日,并将征集意见的链接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制定文件的机关办公部门(机构)要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落实)

三、聚焦“重强抓”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创新和宏观调控、养老金发放、企业融资、金融改革开放、金融风险防范、地方债务化解等方面信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贫困地区和我市特殊贫困群体,及时公开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等信息。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渤海综合治理攻坚、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分别负责)

(二)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在公开现有财政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公开政府部门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确保均有项目公开。积极推进各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公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分别落实)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工作方案、流程图、事项清单、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工作进度等情况。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市营商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做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今年市政府确定的15项重点民生工程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推进公开,使惠民便民政策落地生根。要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五)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和服务公开,教育、卫生健康、医保、文化旅游、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邮政、通信等行业的市级主管部门要建立针对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督促并核实各相关单位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栏目发布的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信息,确保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文旅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大连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六)推进机构职责信息公开。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前提下,经脱敏脱密处理后,依法公开本机关“三定”的职责和机构设置,以及领导分工和办公地址、时间、联系方式。同时要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室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对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信息发布审核,持续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严格开办整合流程,确保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规范标准。加快建设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要全部纳入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和运行。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和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落实)

(二)形成政务新媒体集群效应。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和宣传、网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个单位在一个平台只开一个政务新媒体帐号”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要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打造以“大连发布”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加强各区市县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落实)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群众办事通”事项目录及其办事指南和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积极向县级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市营商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落实)

(四)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政务一网通”。推进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8890等系统应用前端入口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整合,逐步实现各专业平台间的统一身份认证,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网上服务。(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局、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落实)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必须设在各级政府办公室,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每月按不低于50%的比例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检查,形成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落实)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动培训范围向领导干部覆盖,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落实)

(三)规范信息发布和内容保障。严格审查自行发布、转载发布、迁移导入、互动交流的信息,明确审查责任和程序,做到“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权威。按规定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确保信息来源充足稳定。(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落实)

(四)深入实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确定公文公开属性,未明确公开属性的材料不得履行发文程序,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审核部门认为起草部门建议的公开属性不符合规定的,应商起草部门和保密主管部门重新确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审查政府信息是否涉及不应公开的内容,做出是否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的决定。(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落实)

(五)加强日常基础工作。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落实今年工作安排的同时,做好往年工作的延续,尤其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的衔接。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经验,提升公开水平。(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逐项对照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具体责任。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须于8月15日前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网上核查的方式对工作方案制定情况进行检查。承担重点公开工作任务的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主动与市政府办公室对接,研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相关栏目,做好信息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

大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来源: 本站编辑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