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统计局关于作废贾承峰统计执法证件的公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29号)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庄河市统计局贾承峰的统计执法证(执法证编号NBS-2101-2018-0205)予以作废,现予公告。



大连市统计局

2021年6月22日


来源: 大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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