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1日至12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认领,照单全收,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

市统计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全市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得机遇,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强烈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及时督促指导分管处室落实任务、扎实整改;各处室、党支部迅速行动,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3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等,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巡察整改办公室建立“周报”制度,严格对标对表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按周督促检查,倒排进度,做到日日有进展、周周有总结。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制定《中共大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及整改台账,列出45项整改任务、107项整改措施,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形成两个专项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各处室、党支部对照方案认真梳理,逐条认领问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局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围绕统计监督、数据管理、党建工作、人事管理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大连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大连市统计分析管理及记分办法》《大连市统计局采购管理办法》等14项制度。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5项问题已经整改44项;提出整改措施107条,完成106条;新建制度6项,修订完善8项。

二、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对照知行合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政治敏感性不强,学习内容缺失、有形无神现象比较突出。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为什么学”“学什么”认识不深刻,学习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2023年度中共大连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列为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市直机关工委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和中网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班。

二是结合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和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交流5次,不断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水平。

三是利用机关讲坛、“学习强国”平台等多种载体开展学习,进一步丰富理论学习手段,坚持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上下功夫。编印《机关党员干部应知应会50题》,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内容测试。

2.笃行实干不够,学用贯通、成果转化成效不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从源头上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局党组只在意“学没学”,不在意“会不会”的问题。

一是印发《大连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执行国家统计政令”等方面,对各地区贯彻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情况将进行检查考核。

二是全面开展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全市各地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书面督导检查。对12个地区开展实地检查,对检查出的推动党委政府学习不及时、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已要求立即整改,长期推进。

(二)结合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两先区”建设、奋力当好新时代东北振兴“跳高队”不到位

1.防范惩治数据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够坚决有力。

(1)关于“工作站位不高,传达通报不及时”的问题。

组织召开市县两级统计系统参加的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学习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论述,通报全国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及责任追究情况,对省政府下发的我市统计违法处分处理通报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利用典型案例、身边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推动市委党校在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设置统计法学习相关课程,到党校授课共6次。

(2)关于“协调推动不够到位,执法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为法制监督处配齐领导力量,明确处内人员分工,其中1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律师具体负责法制审核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统筹,局机关各处室均配备执法人员,执行统计执法任务时成立执法工作专班,全市统筹、全员执法。制定印发《大连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按照省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和规定的检查数量标准,并且不低于全市联网直报单位数量的1.5%设置年度执法检查目标。

三是积极与国家统计局、辽宁省统计局沟通协调,主动安排执法骨干参与国家、省级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提高法治工作能力素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水平。

(3)关于“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双随机’变成‘双随意’”的问题。

修订《大连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明确了抽查监督、签字确认、过程记录等内容,规范“双随机”抽查行为。

2.支持服务“GDP三年过万亿”主动担当作为不强。

(1)关于“数据指标研判不到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落实《大连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统计分析监测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及联网直报数据监测工作机制,强化统计监测分析,按照每月联网直报工作相关时间节点,及时上报统计指标监测日报及月度经济运行分析,并组织各专业处做好专业月度分析。根据经济运行实际情况,围绕“三年过万亿”目标进展情况,配合发改部门做好年度、季度GDP支撑条件测算,共测算完成8个季度、2个年度GDP总量与增速的变化情况,以确保“三年过万亿”目标有序推进及数据保障服务。

二是立足GDP及主要专业支撑指标开展分析研判,截至目前,共完成综合分析报告2篇,专业支撑指标进度分析45篇。围绕“三年过万亿”目标推进情况,完成专题分析1篇,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对策建议。

(2)关于“靠前指导服务不到位,企业填报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核心,严格规范全市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统计制度执行能力、入库纳统能力、数据质量核查能力、知法普法能力,切实提高基层统计培训工作质效,提高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印发《大连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2023)》,将统计业务培训环节的质量管理纳入其中,从扩大培训范围、增加培训频次、增设统计业务知识考核环节,建立县乡及企业三级统计人员换人换岗记录台账,对新上岗人员及时进行追加培训等方面进行完善和规范。

三是制定年度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计划(方案),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方法,按月度(季度)对调查对象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全年核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本专业调查单位总数的10%,其中,现场核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本专业调查单位总数的5%,且不少于10家,不足10家则全部核查。巡察整改期间,各专业核查比例不低于4%,其中现场核查比例不低于1%。目前已超额完成整改期间要求的核查比例。

(3)关于“工作精细化不到位,没有做到‘颗粒归仓’”的问题。

制定《一套表统计调查单位工作管理规范》《完善部门名录资料共享机制方案》,进一步加强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明确各级名录库主管机构职责和工作内容,提升全市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纳统工作质量。

3.发挥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不够到位。

(1)关于“人才培养出现断档,统计数据分析报告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年轻干部骨干作用,组建统计分析研究小组,印发《关于成立大连市统计局统计分析研究小组的通知》,组织召开统计分析研究小组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分管副局长作专题授课,不断提升小组人员统计分析能力。

二是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小组成员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目标、高质量发展任务以及本职工作实际申报年度研究课题20个。今年1至5月份,共完成统计报告30期、要情专报1期,其中22篇统计报告和1篇要情专报累计获得市领导批示34次,批示篇次比去年同期增加12篇,批示次数增加20次。

三是建立季度召开全局经济形势分析会议机制,巡察和整改期间组织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3次,重点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查找存在问题,研判经济走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积极搭建统计分析学习交流的平台。统计出台了2023年一季度全国重点地区及35个重点城市GDP数据,开展全国35个重点城市GDP对比监测,进一步明晰了大连坐标位次。

(2)关于“工作量化不到位,报告数量逐年下降”的问题。

一是制定《大连市统计分析管理及记分办法》,及时收集整理各处室统计分析成果,实行个人、处室统计分析情况季度通报机制,印发《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局撰写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激发大家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工作热情,主动担当作为。

二是加强市局与省统计局大连调查队之间业务沟通联系,推动统计数据、资料等资源互通共享,助力调查队系统逐步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工作效能,促进统计成果转化。今年以来,省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完成分析报告6篇,获得市领导批示2篇。充分发挥统计制度管理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统计分析能力。今年以来,统计制度与普查处先后完成《大连市2022年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报告》《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 创新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大连市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等3篇报告。

(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和防范廉政风险仍有不足

1.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扛得不牢。

(1)关于“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局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认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召开全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人无再少年》,全面总结部署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局党组《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紧盯两会“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纪律教育,坚持每月推送《读文思廉》专题文章和党风廉政建设格言警句。

二是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违纪违法案件通报,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会议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纪律教育,印发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等,推动“以案促改”活动持续深化。

三是将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纳入202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干部的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勉奉献、主动作为和做好本职工作情况,着力在解决机关中层干部存在的“中梗阻”问题上下功夫,深入纠治慵、懒、散、躲、推、乱等不良作风。

(2)关于“压力传导不足,‘一岗双责’落而不实”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并经过党组研究讨论后,集体作出决策。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对分管部门、重大项目和重点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廉政风险隐患并改正。

二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用好提醒谈话等措施,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经常敲响思想警钟,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落实《大连市统计局谈心谈话制度》,分层次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和谈心谈话。

三是召开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新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变化情况,对2023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召开个报培训会议进行全覆盖培训,有针对性的对个报填报要求进行分解和解读,对易错易漏点进行辅导。

(3)关于“抓早抓小意识不强,履行监督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印发《大连市统计局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措施》《大连市统计局机关纪委招标采购工作监督职责》,明确机关纪委的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制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增强统计部门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责任意识,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修订完善《大连市统计局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采购主体责任和部门分工,形成监督机制,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实施采购,避免主观随意、化整为零、铺张浪费等现象发生,实施采购全流程过程控制。加大对制度的宣传教育,召开3次采购人警示教育会,并签订采购人廉洁自律书。

2.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1)关于“‘舍贱求贵’,印刷业务招标存在违反常规的情况”的问题。

一是按政府采购最新要求,修订完善《大连市统计局采购管理办法》,新招标确定了一家定点印刷单位,并严格按照印刷合同执行。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并强化机关纪委的监督职责。

(2)关于“‘裁量自由’,行政处罚存在畸轻畸重的情况”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工作,制定《统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裁量规则,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确保对同类型单位执法检查“一张单子”,对同类违法行为执法处罚“一把尺子”。

二是对相关案情做了进一步审查,按照《辽宁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对违法企业的处罚裁量进行重新审核。

(3)关于“‘只发不管’,补助经费存在被截留的情况”的问题。

一是做到防微杜渐,加强大型普查经费监管,修订完善了《大连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增加对大型普查从经费申请、使用到事后监督的全流程管理,编制《大型普查、调查经费监督审查制度》,强化经费使用环节的审核、监督、抽查、核查等工作。

二是市人普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七人普“两员”补助经费发放情况专项检查,12县区均进行自查,并采取现场调研、电话回访方式,对全市5个街道13个社区“两员”补助发放情况进行了抽查。

3.整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

(1)关于“工作失职失责,造成资产闲置流失”的问题。

一是深入调查资产管理情况,并确认租赁合同自1998年开始,最后一次合同于2022年10月31日到期,现已不再续租,租赁关系完结。

二是印发《市统计局租赁使用权排查情况表》,组织全局各处室全面排查、认真填报租赁使用权情况,形成排查情况报告,全面加强租赁使用权管理。

三是认真落实市审计局召开的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将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形成问题线索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

四是修订完善《大连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从规范固定资产的配置、审批、使用、管理、处置等五个方面着手,明确管理流程,定岗定责,使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出现过度采购情况”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大连市统计局采购管理办法》,增加对采购需求的严格审核,做到厉行节约、购需匹配。

二是深入调查过度采购问题情况,厘清原因和责任,加强教育引导,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服务意识不强,营商环境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印发《大连市统计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内容纳入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及时督促全局各部门按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要求并报送情况,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是及时向12345平台推送《关于“社平工资”相关情况说明》,明确指出“统计部门不统计、不公布‘社平工资’数据”,并详细解读相关数据的辨析、生产及发布情况,化解社会公众咨询“社平工资”问题的不便,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的工作主动性。

三是举一反三,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今年以来,组织各处室整理更新12345知识库统计热点问答116条,涉及农业、工业、建筑业、贸易业和服务业等专业,涵盖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GDP核算、人口数据和工资数据等内容,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持续保持办结率和满意度100%水平。

(四)围绕党建引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存在短板

1.领导班子自身政治建设不够强。

(1)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会议事项议而不决、组织推荐干部未果”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中共大连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依法决策”原则,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和决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组会议题审核把关,做到每次党组会议题和材料提前书面通知党组成员,提高党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是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决杜绝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

三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党建工作督导检查、业务培训开展较少”的问题。

一是落实市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与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族和宗教局、市政府经合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4家单位联合举办为期3天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召开2次支部书记季度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提升支部书记抓党建能力。

二是制定《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召开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暨2022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

三是印发《2022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党支部书记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通报》。

(3)关于“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有力,‘三个融入’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落实好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要求,上半年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根据统计业务工作特点和上级有关部署,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

二是紧紧围绕实现“三年过万亿”目标任务,开展“党建+”创新活动,印发《机关党建特色品牌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党支部品牌创建内容、内涵,机关党委加强督导检查,持续推进。

2.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次数较少、党课内容存在雷同现象”的问题。

认真落实市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 “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各党支部一般每季度组织党员听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讲1次党课,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书记的党课教案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党课教育质量。

(2)关于“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没有完全按照规定召开会议、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召开了党支部书记会议,对开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部署。党组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指导,切实增强组织生活会“党味”“辣味”。机关党委派人列席所有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进行了会议程序的协助指导,促进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进一步正规。

(3)关于“青年干部培养不够有力,党员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局党组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党组成员包片与分管处室青年干部谈心交心,教育引导青年干部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扎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与培养工作。

3.部分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1)关于“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干部入企活动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2022年“干部入企”工作,按时间节点全部完成入企任务。

二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进项目进企业助力实现过万亿”专项行动,印发《市统计局“领导干部进项目进企业助力实现过万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局专项行动培训会,入企干部全部按时登录“干部入企服务平台”,联系企业27家,开展惠企政策宣讲、企业诉求征集、每月定点联系服务等工作。征集诉求12条,其中办理完结11条,提交干部入企专项行动专班协调解决1条。

(2)关于“激励措施未有效落实,部分干部存在‘躺平’思想”的问题。

一是修订印发《大连市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扎实做好一季度平时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平时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平时考核未获得“好”等次的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2022年度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均从获得平时考核“好”等次较多的干部中产生。

二是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列入《市统计局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各支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局党组着眼于干部队伍整体建设,综合分析研判全局干部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干部选拔任用与职级晋升工作,让能干事的有岗位、肯干事的有机会,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三、巩固巡察成果,以整改实效助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经过集中整改,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还需要巩固深化,一些长期性任务还需要持续用力落实。下一步,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整改决心、更实的整改措施持续发力,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在助推大连加快挺进“万亿GDP城市”,率先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中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

局党组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和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永葆政治忠诚、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二)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牢固树立统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强化政治机关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深刻反思在廉政建设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警觉性。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巩固“人廉数实”统计生态。

(三)全力以赴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局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抓好后续巡察整改提升。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切实抓好巩固提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落实的整改任务,紧抓不放,加强跟踪督办,持续跟进落实情况,坚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继续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上下功夫,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数的长效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缓慢、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效果实打实、硬碰硬,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后半篇文章”。

(四)奋发有为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

局党组将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统计监督分析,准确研判全市经济运行,密切跟踪重点行业、领域、区域、企业运行情况,全面客观反映我市发展实际。对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实做细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市经济普查任务。严格统计执法检查,加强统计数据核查,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遏制和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 :0411-83766876

通信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大连市统计局1818室

电子邮箱 :dlstjjrsc@163.com。



来源: 大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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